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吉大发〔2026〕22号)《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5〕16号)和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6〕35号)等相关文件通知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组织机构,具体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其人员构成分别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黄勇刚、刘洪
副组长:杨红、高昆
成员:杨学弦、伍建华、何煦、谭艳文、毕仁贵、向延鸿、李剑等
工作小组:
组长:杨红、高昆
成员:杨学弦、李剑、刘洋、孔鹏、易继勇、陈飞台、何煦、谭艳文、古权华、叶智浩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审定《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吉首大学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批转专业学生名单等事项。
工作小组:制定《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吉首大学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制定学生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接收人数、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实施考核及提交拟转出和拟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
二、转专业的条件
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吉大发〔2026〕22号),转专业条件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
2.遵守校纪校规,无正在生效的违纪处分;
3.具备目标专业所需的身心条件、学科基础,能够适应目标专业的教育教学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在招生时国家已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高校有明确约定的;
2.新生注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3.在校期间已转过1次专业的;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5.从外校转入、专升本录取的学生;
6.以艺术、体育类录取入校申请转入非艺体类专业的;
7.其他有失公平、公正情形的。
三、拟接收转入专业及名额计划
序号 |
拟接收转入专业名称 |
拟接收转入学生数 |
考核 方式 |
考核内容 |
接收条件 |
拟定考核时间 |
备注 |
1 |
物理学 (师范) |
10 |
面试、 笔试 |
面试(150分)考查学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笔试(150分)综合考查学生高中阶段数学(60分)、物理(60分)、英语(30分)水平。 |
总成绩由高考数学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组成,三者均应达到及格线(9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2026年7月11日 |
|
2 |
材料科学 与工程 |
10 |
2026年7月11日 |
||||
3 |
新能源材料 与器件 |
5 |
2026年7月11日 |
||||
4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5 |
2026年7月11日 |
||||
5 |
机械电子工程 |
10 |
2026年7月11日 |
注:高考选课要求:物理、化学。
四、工作程序
按照《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吉大发〔2026〕22号)《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5〕16号)和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6〕3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1. 制定工作方案并公布
学院在2026年6月25日下班前将学院转专业方案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进行审定,教务处审定后,由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
2.转出学生提交申请,学院初审
①转出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截止2026年6月30日。
②学院集中审核转出学生转专业资格,2026年7月1日完成。
③学院提交教务处转出学生审核名单,2026年7月1日完成。
3.转入学生提交申请,学院审核
①转入学生提交申请,截止2026年7月2日。
②学院集中审核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2026年7月8日。
③学院提交教务处转入学生审核名单,2026年7月14日。
五、工作要求
1. 学生申请流程如下:
(1)2026年6月30日下午18:00前,转出学生按学校要求提交转专业申请书,申请书统一交到第12教学楼A428办公室,超过提交时间截止点,学院不再接收。联系人:何老师,电话:1887437876;
(2)学院从学籍科领取转入学生的申请表并进行汇总, 2026年7月11日上午10:30,转入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地点:第12教学楼A421;2026年7月11日下午14:30,转入学生进行笔试,笔试地点:第12教学楼A416。
2.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吉大发〔2025〕16号)要求,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补修相关专业课程,若应补修的课程学分数达到学业预警规定降级学习的(即拟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累计需重修、补修学分达到 20 学分及以上),原则上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3.学校审批同意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试等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不接收逾期提交申请材料。
5.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中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凡是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转专业资格。
6.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首大学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