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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计分参考标准

时间:2016-09-14 作者:  点击:[]

    

吉首大学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计分参考标准

项目

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备注

发表论文

1Physical Review系列、IEEE或其他一区期刊上发表论文,50

2IF>=3.0SCI论文,40

3IF>=2.0SCI论文,30

4IF>=1.5SCI论文,25

5IF>=1.0SCI论文,20

6)其它SCI论文,15

7EI国外期刊收录论文,15

8)其它EI论文,10

9ISTP收录论文,10

10)核心期刊,10

11)其它省级期刊,5

a. 以上年度期刊IF为准;论文必须正式出版,或者有正式接收函或E-mail

b. SCI为会议论文的,乘以0.5系数;EI为会议论文的,乘以0.5系数

c. 论文必须以吉首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d. 论文须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文章乘以0.2系数

e. 论文被重复收录的只记单次最高得分收录

科研获奖

1)国家级排名第12345,分别计50分、40分、30分、20分、10

2)省级排名第1234,分别计40分、30分、20分、10

2)厅级排名第123,分别计30分、20分、10

3)校级排名第1,计5

 

主持课题

1)国家级课题,40

2)省级(含教育厅)课题,30

3)校级课题,5

 

授权专利

 1)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40分,第二发明人20分,第三发明人10

2)实用新型专利,第一授权人25分,第二授权人10分, 第三授权人5

a. 专利需获得授权才计分

学术活动

1)国际学术会议,15

2)国内学术会议,5

3)参加校内学术会议或活动,2

a. 学生必须在学术活动上做报告或第一作者发表会议论文(摘要、墙报等形式)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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