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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时间:2014-05-19 作者:  点击:[]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维稳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院的维稳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强化综治维稳意识,确保我院师生平安,确保教学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正常的运转,为全院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和稳定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根据学校维稳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和目标管理规定及我院的实际情况,经院党总支和院维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我院目标管理责任书,请大家遵守执行。
一、责任要求
1、不练法轮功,不参与非法“基督教”等综教组织和活动。
2、在国际性的问题上及国内重大问题上始终保持与中央和政府一致。
3、不贩毒、不吸毒、确保身心健康。
4、不发生非法集会、游行、罢课、罢教、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5、遵守国家婚姻法,保证一夫一妻及合法生育。
6、严格遵守户口管理规定,按要求及时申报户口。
7、严格交通安全法规,不做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力争零交通事故。
8、不报假案,不拨打假火警、110等公益电话。
9、不参与打架、吵架及其它纠纷。
10、          不因失职和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单位、个人发生被盗和火灾水灾及其它事故,避免非正常死亡。
11、          积极参与学校保卫处和综治办组织的其它综治活动。
12、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乱倒乱扔垃圾,不乱张贴、乱画、乱停放车辆。
二、             奖惩
年终将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落实情况,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和惩罚。
责任单位(办、系、班级):
责任人签名:                                    总支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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