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吉首大学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经研究生本人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国家奖学金(1人):2020级物理学研究生 康佳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第十二教学楼A520室)。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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