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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2024年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3-09-21 作者:  点击:[]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2024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总则

第一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吉大发〔2023〕31号)、《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发〔2023〕27号规范推免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方案中所称的免试,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中所称的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 推免生工作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科学选拔、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学校推免文件精神,做好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综合测评成绩等)、咨询及申诉渠道等推免工作重要信息的公开。

(二)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的原则。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对学院推免生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名额分配、具体方案及推免工作程序等重要事项均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的原则。坚持以保障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注重一贯表现,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察。

(四)坚持考生自主选择的原则。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

一、组织与领导机构

在校级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黄勇刚、刘洪

成员:杨红、毕仁贵、高昆、伍建华、王小云孔鹏、杨学弦、李剑、刘洋、

何煦陈辉、谭艳文、袁强

办公室设在院教务办:何煦

推免名额的来源与分配

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我校2024年推免生名额122个。根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六条在增量名额中拿出27个名额,分别下达到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通信工程专业)、新材料(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关键软件(软件工程专业)、公共卫生(医学类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涉外法治(法学专业)、国际新闻传播(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11个学科专业领域以及16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等所在的学院各1个名额。根据以上原则,我院经分配得到3个名额,其中物理学专业得到2个名额,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得到1个名额。根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六条,以上的名额只能用于该学科领域的专业或者专业群以及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就读学生的推免,不得调整到其他学科专业领域使用。

根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将剩余的95个名额等额分配到学院。我院2020级应届本科生共269人参与分配(物理学专业87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90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43人,机械电子工程专业49人,专升本学生不参与分配),学校参与分配的2020级应届本科生共4964人,我院经分配得到5个名额。经院务会讨论,此5个名额分配如下:物理学专业1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个,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1个,机械电子工程专业1个。

因此,我院总名额为8个,其中物理学专业3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个,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2个,机械电子工程专业1个。

推免条件

推免生资格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和定向培养学生,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类别)。

(二)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和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业优秀

1.主干及核心课程首考无不及格。

2.第1至6学期学业成绩(除通识选修课外)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

3.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小语种学生通过相应的小语种四级考试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推免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并向学院教务办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满足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对候选人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根据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四年制测评前三学年),确定推荐初选名单。

综合测评分=学业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其中学业成绩占70%,综合考核成绩占30%。

1. 学业成绩计算办法

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得分=候选人实际平均学分绩点/5.0×100×70%。

2.综合考核要求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推免工作文件及本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以《吉首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学校教学科研奖励等文件为依据,制定了具体的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全面考核学生德、智、体、美、劳表现,详见附件2。综合考核须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获奖、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的研究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入伍服兵役等方面。综合考核成绩不超过30分。

(三)学院按规定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考核,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

工作要求

(一)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1.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精神,从推荐范围、学生品行、学业成绩、身心健康等方面审核推免生资格。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9月20日,学院将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及学院工作方案(含综合考核实施细则)上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9月21日,学院根据学院工作方案开展2024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将通过审核的推免方案公示。

9月22日,学院上报推荐初选名单及学生材料并进行公示,上报材料如下:

1.学生申请表。

2.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表(通过教务系统指定途径输出)。

3.学生成绩单(教务秘书统计、注明平均成绩和专业排名,学院盖章)。

4.奖励证书(复印件需经审核人签字、学院盖章)。

5.当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三)学校对推免生资格的审定

9月24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教务处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上传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注意事项:考生同时可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得修改;学籍学历信息以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为准,不得修改;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考生基本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不同类型推免生报名时系统有相应约束。

(五)学院将加强对推免生的诚信教育和管理。

(六)至10月20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以上方案的细则由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解释。在推免过程中有疑问,请到院教务办何煦老师处反映。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39月20

附件1: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2:综合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院

 

专业班级

 

学号

 

籍贯

        ()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外语四级成绩

 

外语六级成绩

 

专业英语(日语)四级成绩

 

专业英语(日语)八级成绩

 

一、学科竞赛、学术论文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类的奖励情况;

 

 

二、技术发明与著作类

 

 

三、综合类文艺、体育和社会工作方面的特长

 

 

工作任职情况、学生团体任职情况、个性特长:

 

 

申请人签字:              联系方式:                  

                                                                                 

对该生思想品德表现的情况介绍:

 

 

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字):           推荐学院学工办(盖章)

        

学院审核意见(本专业年级人数、该生成绩平均分及排名、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创新意识与潜力、同意与否等)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推荐学院(盖章)

       

教务处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教务处(盖章)

       

学校推荐意见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章):               

学校(盖章)

                                                            

备注1.此表一式两份(双面印制)。

      2.提交第1至6(或者8)学期成绩单,外语成绩、计算机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和有关科研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复印件,学院做好原件与复印件的审核工作。

 


附件2:综合考核评分细则

一、学科竞赛、学术论文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类

获奖/项目级别

分值/次或篇

国际级一等奖

8

国际级二等奖

7

国际级三等奖

6

国家级一等奖

8

国家级二等奖

7

国家级三等奖

6

省级一等奖

6

省级二等奖

4

省级三等奖

2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各占 50%

4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各占 50%

2

SCI 收录论文(参照JCR分区,一、二、三、四区的得分分别是基本分2分的4321倍)

2

EI 收录论文

2

中文核心论文

1

省级刊物论文(论文需见刊)

0.5

注:

1. 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按学校获奖当年 ABC 类别分别以权重 10.5 0.3 进行积分。

2. 学生发表论文需为科研论文(不含综述性论文),论文内容与所学专业相关,且以吉首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院内老师为通讯作者。

3. 所有竞赛和项目中排名前五的可计分。

4. 由其他学院组织的竞赛只计算一次分值(师范生技能竞赛除外),由本学院组织的竞赛可重复计分(比如连续参加三次外院组织的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均获奖,只计一次得分)。所有成果需经推免小组审核认定,方可计分。

学校公布的学科竞赛中可连续参加,重复计分的学科竞赛

序号

学院

类别

名称

1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A

湖南省大学生物理竞赛

2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B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3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A

湖南省大学生力学竞赛

4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B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创新竞赛

5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A

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6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A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7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B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8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B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9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A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10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B

田家炳杯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11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B

东芝杯中国师范大学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

12

团委

A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13

招生就业处

A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技术发明与著作类

获奖级别

分值/

已批准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5

已批准的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

1

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

0.5

已出版的专著第一作者

5

注:1. 上述专利、著作等必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需以吉首大学为第一单位。2.  技术发明类材料由推免小组负责审核认定。

三、综合类(文艺、体育等)

国家级一等奖(或第一名)

3

国家级二等奖(或第二名)

2.5

国家级三等奖(或第三名)

2

省级一等奖(或第一名)

1.5

省级二等奖(或第二名)

1

省级三等奖(或第三名)

0.5

英语六级证

2

注:综合类是指学生在文艺、体育和社会工作等方面获奖以及英语六级相关加减分。省级及以上荣誉参照以上标准认定,其它获奖可参照执行(荣誉和获奖通过推免小组的认定方可计分,计分按相应等级的二等分值计算)。

思想品德、学业奖励及社会实践等

类别

分值/次

思想品德、学业奖励等

国家奖学金(国家级)

0.5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校级)(可以累积)

0.05

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国家级)

0.5

最美大学生(省级/国家级)

0.2/0.5

芙蓉学子(省级)

0.2

优秀大学生党员(校级/省级)

0.1/0.2

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校级/省级)(可以累积,一年只计一类的最高得分)

0.05/0.1

三好学生(校级/省级)(按最高一次得分计)

0.1/0.2

校园之星(校级)/提名

0.1/0.05

优秀教练员(校级)

0.1

军训先进个人(校级)

0.05

孝心大学生(校级)

0.1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优秀社会实践个人(校级/省级)(按最高一次得分计)

0.1/0.2

志愿服务时长累计大于等于60小时

0.1

政治素养

青年大学生学习完成率达100%

0.05

入伍服役

4

注:同一项目的优秀社会实践个人当年就高不就低。

多人项目分配方法

对有多人合作取得的成果,兼顾团队协作与主要贡献,分配比例如下(为充分考虑团队合作,表1中的三人以上比例和大于1):

1  学科竞赛团队获奖的分配比例

 

 

2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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